我必須提筆寫下這封信,因為在我失去你之前,有幾件事情我希望你能知道。

找到你並不是一件難事。母親跟父親總認為我是他們的寶貝兒子,但他們從來沒這樣對待過我。他們只會假裝對我做的事情有興趣,實際上根本不在乎我。父親叫我買張票去東京,我不知道,也許他已經計畫好了。也許他知道我已經知道了。但我不認為他知道;我不認為他知道我聽說過這個叫做碧島的小島嶼;我不認為他知道我曾經搜尋過它;我不認為他知道我明白萊姆的每一條規則與規範;我不認為他有懷疑我會去找你。

但我去了。

我其實沒有做任何計畫,我不知道我會留下或離開。我不知道你見到我會不會開心。已經過去好幾年了,我只知道在東京的會議結束之後,我要去找你。我當時只有16歲,父親卻覺得這是件好事:一個16歲的孩子,獨自一人來到東京,這代表著我可以處理動輒數百美元的契約?其他人看著我,他們會說:「多麼聰明的年輕人啊,他自己飛到這裡,找到了他們的辦公大樓,現在正像個成年人一樣拓展著業務。」我做到了,我確實做到了父親期望我做到的事。我像個成年人一樣處理了他的公事,然後我多花了一天的時間處理自己的私事,一件他在我幼時從我身邊奪走的私事。

第一次再見到你時,你正被推到牆上,嘴唇上帶著血跡。幸好你感覺不到,這讓我有些微的欣慰。

那個毆打你的人推了你一把,讓你跪在了地上,我聽見了拉鍊的聲音。然後我就跑了。

我很抱歉,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沒有去救你。也許是因為你看起來不像我記憶中的哥哥,但你是。你永遠都是我的哥哥,我當時應該要去幫你的。

我當時太害怕了所以沒有再去找你,我要回家了。我要回家然後去看心理醫生,好讓我忘掉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。都是父親的錯,如我你不需要逃家的話,你就不會落得那個下場了。每一件事都是母親跟父親的錯,但這件是該被算在我頭上,我很抱歉我沒有去救你。

第二次見到你的時候我帶著公事包。

我正在前往機場的路上,那是事情發生的隔天,你還穿著跟前一日一樣的服裝。你盤腿坐在公園的長椅上,盯著面前的筆電螢幕。我覺得你應該是在寫程式,咬著嘴唇上的死皮,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裡,你看起來似乎很空虛。